
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中证 500 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
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
根据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、华夏中证
现金流 ETF,场内简称:500 现金,扩位简称:现金流 500ETF,认购代码:560123,
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,经向上海证
券交易所申请,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决定将本基金的
募集期由 2025 年 7 月 16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(含)调整为 2025 年 7 月 16
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(含)。
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、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。本基金网
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(不含募
集期利息),采取“末日比例确认”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。
除募集期变更外,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,具体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
公告。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、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、
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,本基金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机构信息可在本公司
网站(www.ChinaAMC.com)查询。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
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,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。如
有疑问,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(400-818-6666)咨询、
了解详情。
风险提示: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、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
运用基金财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基金管理人提醒
投资人基金投资的“买者自负”原则,在做出投资决策后,基金运营状况与基
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,由投资人自行负担。投资有风险,投资者在投资
本基金之前,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,
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,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,
在了解产品情况、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,理性判断市场,谨
慎做出投资决策。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。
特此公告
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二○二五年七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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